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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3552123011/202210-00109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 公民 / 通知
标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文号: 池卫健〔2022〕97号
成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0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池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15:38 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卫健〔202297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

《池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已经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池州市委宣传部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池州市民政局                  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池州市总工会

    20221010

池州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健康池州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成效

职业健康是健康365体育:、健康安徽、健康池州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始终把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放在突出位置。“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围绕《池州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管理,积极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大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职业病防治协调机制基本健全。市及三县一区均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助推职业卫生监管责任落实。

职业病防治监测网络逐步完善。建立了覆盖全市各县区的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开展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尘肺病主动监测、职业性尘肺病患者随访调查与管理等工作。职业病监测病种覆盖全部法定职业病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放射卫生监测得到有效落实,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个案12500多条。

职业病防治技术能力得到提高。稳步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设立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8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家,现有省级职业卫生专家19人,市级职业卫生专家32人,职业病防治机构专业技术人员164人,基本满足全市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需求。

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大力加强。建立市、县区、街道(乡镇)职业健康监管和监督协管员队伍,共有职业健康监管人员23人、协管员67人。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均设置职业健康职能(兼职)科室。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和执法装备建设,监管执法能力有效提升。超额完成省定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任务。扎实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非煤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源头管控,严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逐年减少。5年来,接尘工龄不满5年的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逐年下降,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十三五”期间全市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为1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为99.2%,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为97.3%,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率分别为100%100%96.2%,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目标要求。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控以及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责任感逐步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扎实开展。卫健、民政、人社、医保、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加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3年来共培训3500余人次。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考评认定市级“职业健康达人”20人。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宣传进企业、进机构、进社区、进乡镇等活动,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劳动者防治意识、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健康365体育:”战略全面实施和健康安徽、健康池州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职业健康监管合力不强。部分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尚需完善,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仍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职业病防治支撑和保障能力不高。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技术力量薄弱,全市现有职业健康监管人员数量有限且大多身兼数职,职业健康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三是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差,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现象,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新兴职业病的发展趋势和危害认识不足。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既面临尘毒、噪声等传统职业危害侵袭,又面临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病等工作相关疾病威胁,同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也对职业健康带来新的挑战。对新情况新挑战认识不到位,应对之策有待认真分析研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365体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健康池州”建设总体要求,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化法定职业病防控,逐步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预防。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实施分类指导,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职业病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实现科学管理、精准防控。

    突出重点,综合整治。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强化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构建职业健康工作新格局。

    落实责任,依法防治。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完善约束与激励双向机制,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提升能力,强基固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源,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和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防治知识,不断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三)规划目标

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有效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池州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4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5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6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7

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建立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

1

8

市级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

100%

9

县区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00%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抓好职业病危害防治源头治理

1.落实新发展理念,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

2.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3.强化风险管控,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通过经验推广、示范引领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强工程治理、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有效遏制尘肺和化学中毒等职业病的发生。

4.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兴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等防治工作。

专栏1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逐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辨识评估,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2.探索试行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社保支持、公益援助、大企业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总结推广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二)扎实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执法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和协管员队伍建设,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职业健康监管网络。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

3.推进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模式,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模式,开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提升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4.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劳动合同、劳动工时、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落实平安池州建设要求,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大型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5.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息记录、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

(三)有效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

1.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提升重点职业病和新发职业病的监测和评估预警能力,实现重点职业病、放射性疾病监测县区级全覆盖。

2.按照“市级诊断、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队伍及能力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鼓励开展临床诊疗康复技术和药物研发,积极融入长三角职业病远程救治协作网,提升应急救治能力。

3.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危害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逐步提高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率,推动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患者负担。将符合条件职业病病人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4.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积极提升尘肺病患者康复服务能力,改善尘肺病患者生存质量。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帮扶等政策。

(四)积极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结合“健康365体育:”战略实施和“健康池州”建设,把健康企业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提升健康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2.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等单位,率先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考评活动。进行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3.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专栏2  健康企业建设

建设目标:通过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带动企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建设内容:

1.完善全市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

2.加强健康企业评估技术专家队伍建设。

3.每年建成市级健康企业不少于10家。

4.健康企业实行县域全覆盖。

预期产出:建立完善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与运行体系,全市健康企业数量形成一定规模,健康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增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稳步推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完善职业健康专家库和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职业卫生人才队伍体系,推进职业病防治人才梯队建设,开展规范化系统化培训,补齐职业病防治技术人才短板。

2.建立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市疾控中心应独立设置职业病防治职能科室(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各县区疾控中心应独立设置职业病防治科室或设置以职业病防治为主的职能科室(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不断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提高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依托现有医疗资源,建立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健康保护和放射卫生工作。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综合医院的作用,构建市、县区并向重点街道(乡镇)延伸的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3.成立市职业健康质量控制中心,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和准确有效的原则,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强化职业病防治质量控制管理。

专栏3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加快全市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县区两级并向重点街道(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加强市、县区两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机构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市级公立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县区级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2.推动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建设,持续提升防治能力。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市级、县区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和康复能力。

3.建立市职业健康质量控制中心。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救治两大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成,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要求。

(六)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1.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防护技术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推进职业病重点专科建设,大力支持特色学科发展,围绕危害我市劳动者健康的重点职业病,开展职业健康损害、流行病学等调查研究。

2.鼓励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参与国家、省职业病防治领域重大项目合作研究,积极推进合作共建。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和有关组织,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标准规范修订、科技攻关和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加强长三角区域及其他市际、省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提升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1.依托全省一体化的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2.加强卫健、发改、经信、民政、人社、自规、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交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信息、劳动者职业健康信息和职业病工伤保障信息等数据,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职业健康信息协作运行机制。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3.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和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

专栏4 全市职业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建设目标:依托全省职业健康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加强全市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

建设内容:

1.依托全省职业健康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构建全市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健康数据综合分析、预警与决策支持的软硬件环境。

2.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职业健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科普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关键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预期产出:依托全省职业健康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构建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

(八)切实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1.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进职业健康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2.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科普活动,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宣教与健康促进基地、职业健康体验场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提高站位,统筹安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考核制度,积极推动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落实卫健、宣传、发改、经信、民政、财政、人社、自规、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医保、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经费保障,支持规划实施各地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机构的资源配置及规范化建设,完善所需业务用房、设备装备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

(三)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社会、劳动者等之间紧密配合的长效机制,健全强有力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管理机制,及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等工作中,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综合运用金融、社保等政策措施,通过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浮动等,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用人单位形成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内生动力。

(四)加强督查评估,确保目标完成各地要结合本规划,明确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对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起草人:孙珊珊,咨询电话:0566-339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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