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
池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800003280140M/202403-00074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成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21 11:42
发文字号: 池政〔2024〕1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市林业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812067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政202412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池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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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

20243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池州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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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36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367号)精神,夯实森林防火基层治理基础,结合池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群防群治原则,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村(社区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将防火宣传、火源管控、联防联控、隐患排查、基础建设等职能一并纳入网格,做到火有人防、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组建防火网格。

1.构建四级网格。结合各级林长责任区划分和池州智格基层网格化管理平台,科学划定四级森林防火网格。网格组建包括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国有林场、有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根据实际需要划分防火网格。(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林长制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明确网格责任各级网格负责人是本网格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指导监督网格成员、网格员落实防火宣传、火源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网格员负责执行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协助开展隐患排查、野外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林长制成员单位)

3.做好落图公示在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中,落图网格划分和网格人员信息。在林长责任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网格人员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林长制成员单位)

(二)做好综合防控治理。

4.严格隐患整治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县(区)、乡镇、村(社区)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责任、措施、标准、时限,逐一销号管理。各县(区)每年在防火期之前,要科学组织对林区主要道路两边、林际周边、集中墓葬地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林长制成员单位)

5.加强防火宣传深入推广运用防火码,各级森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做好防火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包括应急广播)、微信微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开展森林防灭火公益宣传和重要时段的安全提示,加强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林长制成员单位)

6.深化火源管控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和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各县(区)在防火期来临前发布禁火令,在高火险天气适时发布林长令。乡镇网格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村(社区)落实重点人员包保责任,加强进山入林巡护管理。(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林长制成员单位)

7.实施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贵池、石台、青阳、九华山等毗邻区联防联控机制,一体推进防火宣传、监测预警、火患整治、督导检查,建立联合应急队伍、共储防火物资,实现设施共享、人员互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应急局)

(三)提升信息管理水平。

8.推进智慧监测结合城运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按照能接尽接原则,汇集各级、各部门网格基础数据,推动市本级及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九华山风景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争到2025年,林区视频监控覆盖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

(四)加强网格治理能力。

9.加强设施建设结合《池州市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因地制宜开展林区防火道路、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升森林防火应急路网密度。加强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基础防范建设,实施九华山高山水网工程,提升风景名胜区森林火灾综合扑救能力。开展林区集中墓葬地等防火重点部位综合整治;推动蓄水池(桶)等以水灭火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0.强化队伍建设县(区)按照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要求,建立相应规模的森林专业防扑火队伍,乡镇、村(社区)建立半专业队伍或应急队伍。国有林场、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护地,建队规模不少于15人。防火重点乡镇、村(社区),分别建成不少于15人、10人的应急队伍。推动乡镇消防站建设,按照一站多能统筹做好森林防扑火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1.做好物资保障按照分级储备、高效处置的原则,加强市、县(区)、乡镇、村(社区)的森林防火物资保障,重点做好以水灭火、安全防护、野外生存类装备配套。(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应急局)

12.开展技能训练按照一岗多能要求,组织森林防火队伍、乡镇消防站开展实战化演练和比武竞赛。市、县(区)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森林防扑火实战演练。依托防火专业队力量,县(区)每年统一对乡镇、村(社区)和防扑火队伍开展轮训。(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纳入林长制会议重点,定期调度推进。(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林长制成员单位)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对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开展系统培训,提升网格化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林长制成员单位)

(三)强化激励措施将推进全市森林防火网格管理试点县(区)工作纳入全市林长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健全考核体系,完善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24-03-21 11:42 信息来源: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