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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工程验收

来源: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项名称
城市道路工程验收
实施主体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条件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或者试运行期满后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9,0566-2567256,0566-2567992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市政设施工程验收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城市道路工程验收
基本编码
341017015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335F3341017015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335F334101701500002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城市道路工程验收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辖区内市政设施工程验收 县级:辖区内市政设施工程验收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网址(http://chiz.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验收小组个人意见表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2,0566-2567891,0566-2567259,0566-2567256,0566-2567992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城市道路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城市道路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0年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第十六条: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或者试运行期满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办理验收手续。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的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经返修合格后方可验收,返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市政设施,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在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工程决算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和城市照明设施。 3.《城市照明管理规定》(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第二十四条: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照明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符合下列条件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可以移交城市照明主管部门管理:(一)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及有关标准;(二)提供必要的维护、运行条件;(三)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范围。
展开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或者试运行期满后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书面申请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竣工验收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竣工验收图纸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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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邮寄或现场任一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窗口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 2.办结:根据审批结果进行办结,并出具验收小组个人意见表。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汪睿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根据工作要求,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的申请应确定审查流程和方式,并及时与业务单位联系进行资料、现场审查;受理不通过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
办结 0.5个工作日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汪睿 池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负责对城市道路工程验收申请,通过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企业递交申请进行审查。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申报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怎么办?

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补正资料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窗口,申请人最多跑一次。

市政工程验收前要进行预验收吗?

需要。

城市道路工程验收需要在档案局备案吗?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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