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经营性公墓相关原则性规定是哪些?
事项名称 |
建设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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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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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拟建公墓符合《安徽省公墓建设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有依法取得的用于公墓建设的土地;有筹建公墓的必要资金。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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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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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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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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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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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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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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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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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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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建设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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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1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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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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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247130001110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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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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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24713000111008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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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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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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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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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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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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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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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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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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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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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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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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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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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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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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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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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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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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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1.《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89号):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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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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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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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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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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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省级:经营性公墓
市级:市辖区内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城市公益性公墓
县级:辖区内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为村民设置的公益性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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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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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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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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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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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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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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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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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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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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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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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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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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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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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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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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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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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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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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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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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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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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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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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每2年开展一次年检。公墓单位提交年检表、主管市、县民政部门复检并提交复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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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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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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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税务登记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初审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环境影响评估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立项批复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国有土地使用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不动产登记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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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民政局 | 於杜超 | 受理 |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无 |
办结 | 0.8个工作日 | 池州市民政局 | 甘志亮 | 办结 | 在规定时间内告之审查结果。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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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营性公墓相关原则性规定是哪些? |
民政部要求各地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目前,我省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只建设1座经营性公墓,“十三五”期间,除原有墓区饱和、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受理经营性公墓新建(迁建、扩建)申请。 |
建设经营性公墓的选址及用地要求有哪些原则要求? |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经营性公墓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
普通公司能否申请农村公益性公墓? |
不能,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含主城区街道)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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