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365体育 > 政务服务 > 服务事项

建设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来源:池州市民政局
事项名称
建设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民政局
受理条件
拟建公墓符合《安徽省公墓建设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有依法取得的用于公墓建设的土地;有筹建公墓的必要资金。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目录清单名称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建设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基本编码
000111008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2471300011100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2471300011100800002
法定办结时限
1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民政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1.《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89号):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省级:经营性公墓 市级:市辖区内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城市公益性公墓 县级:辖区内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为村民设置的公益性墓地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9,0566-2567891,0566-2567256,0566-2567922,0566-2567252
年审年检
每2年开展一次年检。公墓单位提交年检表、主管市、县民政部门复检并提交复检意见。
设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展开
拟建公墓符合《安徽省公墓建设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有依法取得的用于公墓建设的土地;有筹建公墓的必要资金。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税务登记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初审意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环境影响评估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立项批复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国有土地使用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不动产登记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在网上或者到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办结:在规定的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理完成,并通过电话、短信或办事网站告知申请人该事项已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池州市民政局 於杜超 受理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办结 0.8个工作日 池州市民政局 甘志亮 办结 在规定时间内告之审查结果。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建设经营性公墓相关原则性规定是哪些?

民政部要求各地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目前,我省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只建设1座经营性公墓,“十三五”期间,除原有墓区饱和、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受理经营性公墓新建(迁建、扩建)申请。

建设经营性公墓的选址及用地要求有哪些原则要求?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经营性公墓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普通公司能否申请农村公益性公墓?

不能,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含主城区街道)提出申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5

    累计评价

  • 5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