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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来源:池州市水利局
事项名称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水利局
受理条件
1.符合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 2.按有关规定,属于设区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 3.有相关的市级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单位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书面)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6-2567252,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
监督电话
0566-2567907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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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基本编码
000119021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800003280319R300011902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清单编码
11341800003280319R3000119021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所属部门
池州市水利局
所属区划
池州市
实施主体
池州市水利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号发布)第十六条: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省级:省直管的水库大坝 市级:直管的水库大坝 县级:县管的水库大坝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专家评审 40个工作日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01]618号)三、严格进行防洪与河势影响论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建设项目必须提出对防洪与河势影响评估报告,其报告编写须由具有水利(水电)行业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评审工作由建设项目审批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必须认真进行,严禁走过场,专家组不能全部由本地和本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建设项目申请附件一并上报。凡未进行防洪影响评估工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特别程序.docx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2,0566-2567256) 、预约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中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关于XXX坝顶兼做公路审批的批复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6-2567907
咨询方式
0566-2567252,0566-2567259,0566-2567922,0566-2567891,0566-2567256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六条: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展开
1.符合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 2.按有关规定,属于设区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 3.有相关的市级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单位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书面)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第三方的承诺函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内容真实有效 查看
建设项目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加盖单位公章 查看
坝顶兼做公路技术论证报告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或防洪评价报告 查看
项目依据性的文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查看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建设单位营业证书或法人的身份证 查看
项目设计文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3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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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池州分厅网上申请或前往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类窗口报送申请材料,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邮寄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组织市水利(水务)局相关科室具体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办理意见,并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办结:窗口将办理结果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也可由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1个工作日 池州市水利局 陈文凯 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审查办事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补正说明;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 0.8个工作日 池州市水利局 倪晋京 水利管理科 文件审核;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审批前公示;提出审查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办结 0.1个工作日 池州市水利局 陈文凯 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制发并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问题 解答

1.市水利局负责哪些水库的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目前市本级不涉及坝顶兼做公路审批事项。

2.坝顶兼做公路如何监管?

市水利局配合交通、电力等部门做好公路桥梁、航道、输电线路的保护和监管,督促涉河建设活动申报单位及时征询活动涉及交通、电力等部门设施安全问题等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水利用地的权属与保护工作;公安、交通、县级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河道及水工程保护的有关工作。

3.对方案编制单位是否有资质要求?

无资质要求,建设单位如有能力也可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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