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事项名称 |
(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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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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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人事档案存放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机构,且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流动人员。
2.与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已落户本市的流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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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咨询电话 |
0566-32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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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32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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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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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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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32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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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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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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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流动人员)档案的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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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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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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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2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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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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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003280212E3002014204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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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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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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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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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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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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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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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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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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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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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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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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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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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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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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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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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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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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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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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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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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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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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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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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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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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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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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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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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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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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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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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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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32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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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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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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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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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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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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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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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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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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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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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321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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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321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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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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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
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
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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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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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或户口本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电子件为线上申报,原件为窗口申报。 | 无 |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本人身份证件为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 无 | 查看 |
员工档案信息采集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电子件为线上申报,原件为窗口申报。 | 查看 | |
本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本人因事不能亲自前往调档,需委托他人前往,则需本人填写授权委托书。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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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黄驰 | 受理 | 受理业务。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章颖 | 办结 | 业务办结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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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
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
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吗? |
根据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
调档函抬头开错了能不能调档? |
不能,需重新开具调档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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