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吗?
事项名称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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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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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用人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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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咨询电话 |
0566-321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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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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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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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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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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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66-321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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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目录清单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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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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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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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36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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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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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800MB1980581E3002036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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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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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清单编码 |
11341800MB1980581E3002036110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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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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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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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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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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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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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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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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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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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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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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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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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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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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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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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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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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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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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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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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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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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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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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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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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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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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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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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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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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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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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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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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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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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电话(0566-321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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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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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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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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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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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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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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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短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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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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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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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6-256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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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6-321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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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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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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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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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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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 汪娟 | 受理岗 | 受理申请材料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 周正旺 | 办结岗 | 办理好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工作。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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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吗? |
需要办理变更手续,需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和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即可办理。 |
用人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需要办理变更吗? |
用人单位的医保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医保登记。 |
办理好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后还需办理其他手续吗? |
如果是办理统一信用证代码变更或单位注销业务后,需前往市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便与医保信息相互对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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